空氣污染防治設備

集塵設備說明:

一般工業製程上對於粒狀汙染物之控制設備可分為以下五種,重力沉降式、旋風集塵機、袋式集塵機、靜電集塵器及濕式洗塵器。對於不同汙染物及排放狀況,必須考量最適合的方式,以符合經濟效益及環保要求,分別說明如下。 1.重力沉降式:屬於擴張式的一種,用於去除粒徑40-60um以上的大微粒,多作為前處理裝置,較不被市場所使用。 2.旋風集塵器:用於去除粒徑5um以上的微粒,適用時機為粗粒粉塵、高濃度粉塵或除塵效率要求不高時,常做為袋式集塵器及靜電集塵器的前處理設備。 3.袋式集塵器:收集粒狀汙染物最常用之一,1um以下的微粒去除效率高,適用時機為除塵效率要求高、具有經濟效益的粉塵回收、廢氣溫度可降至攝氏200多度以下或粉塵不具黏著性。 4.靜電集塵器:與袋式集塵器相同1um以下的微粒去除效率高,適用時機為除塵效率要求高、具有經濟效益的粉塵回收、高溫廢氣除塵(廢氣及粉塵不具爆炸性)。 5.濕式洗塵器:利用液體不具微粒及有害氣體的設備,但對於1um以下的微粒去除效率不佳,適用時機為廢氣需要降溫、可燃及爆炸性粉塵、需同時去除粉塵及氣狀汙染物時。此設備會產生汙泥及廢水,需考量維護成本。